滚滚红尘,无奇不有。 近日,湖南永州市商务局女局长,在二婚后又离婚,按照书面离婚协议,她竟然赔了男方330万元精神损失费。 此情虽已了,但此事并未了。 男方以女局长还口头答应过,离婚赔偿总额为500万为由,再向其索要170万余款,女局长因此报警,男方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,前夫哥现已在里面蹲了5个月。 破罐子容易被破摔。 男方的弟弟于是举报给当地有关部门,质疑其利用身份干预司法。 还将相关材料挂到网上——其中,一份女方《出轨情况表》上显示:女局长至少与9名男子存在“不正当男女关系”,其中8人属婚内出轨,包括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及商人。 另外,还有大量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、照片,以及一份女方的《保证书》称,“从此断绝和魏某某的任何联系……不准和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”。 但女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否认婚内出轨及干预司法,并称此前纪委核查未认定其违纪,认为举报属恶意抹黑,并表示准备报警处理。 在政府部门未有查明情况公示之下,公众当然不能贸然相信其中任何一方的“一面之词”。 所以,男方家人挂在网上的材料,包括那些香艳露骨的聊天记录,也仍只能对此暂时存疑。 当然,假设举报内容属实的话,则广大吃瓜群众或会由此生发无限联想,那就是摁不住的葫芦了: 比如,这位看起来长相一般的处级女领导,作为曾在当地体制内当过副县长的官员,在“下半身思考”时,她真的会如此放得开吗?官威、尊严与体面被夹在两腿之间时,竟然都会一分钱不值了吗? 即使人性使然,官员——包括女官员亦非柳下惠,但是,作为一个在当地有地位的官员,可其隐私保密或保护意识方面,咋就如此低下呢?怎就成了对方拿捏的证据呢?这智商,是如何当上副县长、局长的呢? 再想一想,当一份婚姻走向完蛋时,大不了最后走上法庭——判决离婚就是了,何以到了“赔偿330万”精神损失费的地步?况且,还有“口头上500万”总额的“离婚赔偿标的”? 这是不是说明:女官员很有可能被对手死死的拿捏之处? 要么,就是情色问题,即所谓的“与9人出轨”等等证据? 要么,就是事关钱的问题:官员在钱上会有什么问题呢?用脚想一想:大多就会是来路不正吧? 再或者,就是为了不因离婚闹大而影响仕途,因此拿钱消灾?——但官员离婚本也正常嘛,所以,如果真是怕闹大,那就还是说明有重要把柄被拿捏了吧? 否则的话,一桩离婚案,女方竟然愿意赔偿对方330万或500万,真的再难想出有其他理由了吧? 但现在问题来了,作为曾经的副县长及现在的市级局局长,如果仅靠工资等体制内收入,其干一辈子的话,或都难凑够500万,那么,她已经一笔拿出330万的赔偿费,钱又 是哪里来的呢? 据女局长称是借亲戚的,而男方则称“其中200万是女局长其中一个相好的给的”——欲正视听,女局长当然可以公布当时借钱来源以证明,如果证明不了,那就有可能涉嫌财产来源不明了吧? 不过,有一点,就是男方在拿到纸面协议的330万赔偿后,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,即双方还有口头上的“500万总额赔偿”,那其索要余款的行为,还真的会因此被坐实“敲诈勒索未遂”了。 而现在,男方因此已进去了,这就等于走向“鱼死网破”、“两败俱伤”的局面。 像现在女局长被曝光这些“猛料”后,如果不能完全自证清白,那也很难再轻松行走于当地官场江湖了——官威可能被卸掉,面子更会破如鞋洞了。 如果有关部门介入,查出数百万金钱来源不明,那就肯定也得栽进去,陪她的仇人——前夫哥了。 当然,以上仅是在现有信息基础上的一种猜测、推理,至于我们的官场上,事实精彩度又如何?相信这位女局长仍非其中的翘楚。 只要上网搜一下,或是AI上问一问,一些女官员上位的精彩剧,连最富想象力的中国作家都难书写出来。 比如什么罗亚平、罗敏、邓洁、姜保红、蒋艳萍、安惠君……她们的真实经历,人人的官场一生,都可以写成一部香艳无比的长篇小说吧? 也因此可以说,当代中国的作家是失职的,或者说是无能的!——因为,你们根本写不出现实官场的精彩程度,你们的想象力在官场现实面前,也都会折翼而亡。 当然,她们或他们并不能代表官场全部——无论哪儿,相信好人、好官总会是大多数! 只是,权力的魔力之大,自古以来似乎从未变过。 本来好端端“水做”的女孩子,如果进了官场,一旦拥有权力,或就会立马变得面目可憎起来——这种印象,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现实的观感吧? 这更不用说,天生最渴望与权力合体的雄性人类了——男性官员的活色生香剧,相比女官员而言,也只会多不会少。 只是,权力永远都会是一把双刃剑——把握不好,就可能“要了自家的卿卿之命”,相信那些权钱交易、权色交易中倒下的官员们,比谁体会得都深。 而人的好与坏,在面对权力磁场时,左右其走向的决定性因素,显然,仍是我们常言的“制度的笼子”。 受到限制的权力,可以让坏人趋向于好;反之,不受约束的权力之下,却可以令好人也会失去人性,甚至是变得非人非鬼了! 当然,“色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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